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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

发布日期:2024-11-22 作者: 点击:

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,发挥学生的兴趣与特长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长春人文学院学籍管理条例》和《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要求,现将文学院2025转专业工作细则公布如下

一、文学院工作委员会

组长:高长山

组员:沈洪波、王丹、王佳

二、工作原则

文学院转专业工作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专业志趣,并通过转专业机制促进专业建设。

三、转出人数限制办法及计划接收人数

为避免现有教学资源失衡,转出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转出专业当年入学总人数的10%以内;接收的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转入专业当年入学总人数的5%以内

文学院内部专业互转可视为专业微调,不受转出转入比例限制。


三、转入专业学生范围及专业类别

除艺术类专业以外的,在校全日制学习的2024级(四年制)本科在读学生。

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役复学的学生,转专业可不受专业和年级限制,但大四学生原则上不办理。

四、考核内容及方式

申请转入学生需参加文学院的转入考核。

考核内容:包括专业知识测试、写作能力评估、文学素养考察等。

考核方式:笔试、面试。

五、申请条件

1.具备学校学籍资格的非定向本科大一学生,注册手续齐备,不拖欠任何费用。

2.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
3.身心健康,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。

4.未进行过转专业办理。

5.第一学年结束后自愿申请降级转出,可不受转出专业比例限制。

6.通过文学院设置的转入考核。



六、考核时间及相关要求

申请转入学生需在12月6日前将原学院审核通过并签章确认后的长春人文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、长春人文学院学生转专业承诺书交至文学院,并参加文学院的考核。

考核时间暂定为12月11日,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学的具体安排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。

考核结果将提交教务处,由教务处对文学院转专业工作各流程环节的规范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,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,于12月24日前完成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。


联系人:徐老师

联系电话:84575073







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