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,发挥学生的兴趣与特长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长春人文学院学籍管理条例》和《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文学院2025年度转专业工作细则公布如下:
一、文学院工作委员会
组长:高长山
组员:沈洪波、王丹、王佳
二、工作原则
文学院转专业工作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专业志趣,并通过转专业机制促进专业建设。
三、转出人数限制办法及计划接收人数
为避免现有教学资源失衡,转出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转出专业当年入学总人数的10%以内;接收的转入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转入专业当年入学总人数的5%以内。
文学院内部专业互转可视为专业微调,不受转出转入比例限制。
三、转入专业学生范围及专业类别
除艺术类专业以外的,在校全日制学习的2024级(四年制)本科在读学生。
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役复学的学生,转专业可不受专业和年级限制,但大四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。
四、考核内容及方式
申请转入学生需参加文学院的转入考核。
考核内容:包括专业知识测试、写作能力评估、文学素养考察等。
考核方式:笔试、面试。
五、申请条件
1.具备学校学籍资格的非定向本科大一学生,注册手续齐备,不拖欠任何费用。
2.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3.身心健康,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。
4.未进行过转专业办理。
5.第一学年结束后自愿申请降级转出,可不受转出专业比例限制。
6.通过文学院设置的转入考核。
六、考核时间及相关要求
申请转入学生需在12月6日前将原学院审核通过并签章确认后的长春人文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、长春人文学院学生转专业承诺书交至文学院,并参加文学院的考核。
考核时间暂定为12月11日,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学院的具体安排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。
考核结果将提交教务处,由教务处对文学院转专业工作各流程环节的规范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,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,于12月24日前完成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。
联系人:徐老师
联系电话:84575073
文 学 院
2024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