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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

发布日期:2012-03-14 作者: 点击:

各院(系)、各单位:

为落实穆树源董事长关于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工作的要求,参与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学生工作结合学生工作特点,从第二课堂活动入手,着力抓好我校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工作,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学生多元成才的成功教育理念;坚持社会责任感强、创新精神强、实践能力强的培养目标;坚持“活动推动”“项目带动”“政策激励”的工作方式;坚持增强学生创新精神、强化创新意识,提高创新能力。

二、工作内容

(一)活动推动,锻炼学生的创新能力

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的各项活动,力求使活动贴近学生创新能力培养,使学生有趣而学、有感而发、有才而展,调动学生的创新热情。

开展主题教育活动。通过办好成功讲坛、学子讲座、主题班会、主题团会的形式。广泛开展创新能力的教育,引导和启迪学生树立信心,自觉将自己的创造潜能与专业学习和将来的事业结合起来。

校内各级团学组织,着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创新能力提高的校园文化氛围。在办好以往“激情五月”校园文化艺术节、“十月书香”读书活动、“魅力人文”元旦晚会等校园文化活动的同时,策划举办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、科技文化艺术节、社团活动月等创新专项活动,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,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实践平台。

鼓励学生打破专业和年级限制,成立学生创新能力实践小组,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,让学生在实践中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。

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课题,也可自拟题目。

鼓励学生组建各类科技社团,充分利用第二课堂,举行各种学术讲座、学术沙龙、学术报告会。

鼓励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。各院(系)可从发展基金中给予学生科技创新以必要的经费支持。

鼓励学生在科技创新活动中,面向实际,校企结合设计项目。

(二)项目带动,提升学生的创新技能

学校鼓励学生直接参与“学生创新能力训练项目”,让学生参与和体验科学创造、研究与实验的过程,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能力,提高实践能力。学校将另制定《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创新能力训练项目实施办法》。

(三)政策激励,支持学生创新工作

1.学分制度在学分中设定创新实践学分(科研学分),以鼓励学生

的社会实践和科研方面的成果,通过院(系)审核、学校评定,给予

适当的学分。(办法另行制定)

2.综合测评。对于积极组织并参与创新活动的同学,在综合测评中予以加分体现。

3.奖励评定。将学生创新能力纳入学院奖学金评比范畴。设“单项奖”给予奖励。

4.在年度团委、学生会“五·四评优”中作为评比条件。

5.表彰优秀。对于参加创新能力活动(科技发明和科研活动、公开发表作品、参加各类竞赛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)中有突出表现的院系和指导教师,经验和典型成熟时,学校将组织创新人才报告会,宣传创新人才培养的经验和做法。学院将适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教育引导

创新能力培养是我校“三强”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,各院(系)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学生工作的重点工作,研究落实。在经费、场地、指导等方面充分支持和鼓励师生的的创新活动,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生创新实践活动。特别在落实《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创新能力训练项目实施办法》上,多出项目,多出成果。

通过不同方式的教育,积极帮助学生提高对创新能力的正确认识,强化创新意识和观念,追求创新精神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,结合本专业课程内容,开展课堂讨论、师生互动,鼓励学生多思、多想、勤问,引导学生参与创新项目。辅导员在日常管理教育中,要大力宣传创新能力培养,做到全员调动与个别鼓励相结合,争取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创新实践。

(二)组织保证,加强领导

学校由学生处、团委协调领导全校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工作,在学校学生会增设科技创新部;各院(系)分别成立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指导小组,具体负责创新能力培养工作的组织与落实;院(系)团总支、学生会要突出培养创新能力这个主题,策划组织开展工作。

(三)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

充分利用网络、广播、校报、标语、宣传橱窗等有效宣传媒介,大力宣传和弘扬创新精神的重要性,宣传创新典型,在全校教师和学生中形成人人重视创新,人人谋划创新,人人践行创新的局面。